二、对开发建设项目从开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、工程进度、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。
三、落实项目开工准备工作,包括"三通一平"、临时设施等。
四、配合有关部门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工作范围的各种手续。
五、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。
六、组织编制项目施工总体设计,制定工程总体进度计划。
七、组建工程项目班子,对工程项目班子人员进行配置,满足工程管理需要。
八、审核监理规划,满足工程监理需要。考核项目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及出勤情况。
九、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查、监督和管理。
十、审核施工单位、监理公司、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,经总工程师审定后下发实施。
十一、负责项目工程停水、停电、临时用工等签证的审核确认。
十二、参加个项目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基础、主体工程验收。
十三、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项目的移交工作。
十四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